去年的三月一日,我搬到台東,開始在均一國中小擔任教職。
今年六月二十八日我離職。
中間發生了很多事情。很多不容易說清楚的事情,很多不方便說清楚的事情。
離職後,我的生活有若天堂,忙碌歡樂。過去十六個月宛如一場惡夢。
原本,我想就這樣繼續快活過日子就好了,一切都過去了,我無意再多說些什麼。但是,洪仲丘的案子讓我持續不安。
如果說真話的結果竟是死亡,如果大家都不敢說真話,我們的社會還有什麼希望呢?
不僅僅是大案子不說真話,如果只是生活裡不說真話,是不是也會一點一滴的侵蝕掉社會的良知與希望呢?
我應該保持緘默嗎?
這不是某一間學校的問題或某幾個人的問題,這是社會資源分配與公信力的問題,這是我的道德良知的問題。
問題不打一處來,要公允且清楚的一一說明,並不容易。
我決定公開這十六個月來寫的日誌。
***
去年春天,我被上級下了封口令,不准我在部落格公開發表關於學校的意見。
我繼續寫,只是沒有公佈。書寫一向便是我的自我療癒,天啊,那十六個月我多麼需要療癒!
現在,我將陸續公佈。
我要的,只是拿回我身為民主國家的公民權利,我有輿論自由的權利,我有書寫的權利,我有形成意見的權利。
***
世故的人會說,不要惹有權有勢的人,不要毀掉人脈,台灣很小,總是會再遇到的,何苦得罪人呢?
我要說,看啊,這就是墮落的開始。如果我不能身為一個「人」,不能擁有天賦人權,那麼,我就墮落了、就奴化了。
我相信一定會付出代價。一切都有代價。說,有說的代價; 不說,有不說的代價。
「為了安穩過日子而不能作自己」的代價是失去靈魂,失去自己。在這個號稱民主的時代,失去自己的代價似乎比莫名的被迫害恐懼高得多了。
我選擇不緘默。至於別人會不會被我得罪,那將是他的選擇。
So, here we go.
謝謝你的分享,
說真話在社會上反成了一股小清流。
Posted by: 靜香 | 08/05/2013 at 09:59 上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