*燈會逐漸進入倒數。再愉快的工作、再喜歡的人、也連續看了十多天...開始想家了...
*分享一下惹起風波的阿源詩:
其實,以詩友而言,寫得很不錯。能夠顯現政治人物也有一點才情,不見得是一件壞事,總比喝花酒上新聞好。一個提袋五十元,也還合理。燈會預估七百萬人,每人送一個,好像也還OK。只是,加起來三億五千萬的數字太嚇人,對於不習慣大型活動需要多少經費的一般百姓而言,衝擊太大了。在許多人的腦子裡,這件事情被簡約成“自戀縣長花三億五千萬做提袋”,當然就難看了。
我個人倒是覺得,媒體噬血,搧風點火,唯恐天下不亂,這才更難看呢。
*昨天,澳洲來的踢踏舞團知道我並非專業攝影師之後,問我平常有沒有參加攝影比賽,說我拍的照片 "awesome"!
呵呵呵,好虛榮啊~!
看不太懂唉
能不能解說 "彰化" 這首詩
Posted by: havefun | 02/16/2012 at 02:06 下午
第一首比較簡單,第二首只要知道主題是"竹子"就懂了。
Posted by: 月下蕭何 | 02/16/2012 at 09:57 下午
可是和 彰化 有什麼關係
Posted by: Havefun | 02/16/2012 at 11:59 下午
沒關係、只是彰化縣長寫的詩、如此而已。
這些詩和這些燈很搭、都是熱鬧滾滾、轉眼即忘。
我對於歷年燈會在藝術上的似是而非、其實是極感疲倦的。
Posted by: 凡 | 02/17/2012 at 01:19 上午
俄國表演團覺得:縣長會寫詩=台灣人很有文化。
感謝工讀生幫我努力收集、讓俄國團的每個人都開開心心的提了一個袋子回去。
Posted by: 凡 | 02/20/2012 at 10:10 下午
在國外提這種袋子,比穿上面寫什麼「屁」或是「愛」之類的T恤有氣質多了。
Posted by: 小朱 | 02/22/2012 at 07:18 下午